【长江网讯】 (武汉晨报)(记者程亚)昨日(18日),湖北2009年专升本招生政策透露,今年,我省高校拟招收专升本学生4210人,所有招生计划均面向全省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军事院校地方生及成人高校举办的应届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与去年相比,今年专升本政策出现部分微调,主要有两点:招生计划增加690人,仅武汉科技大学就增加160人,武汉工程大学增加80人;报名时间提前一天,考试提前15天。
今年专升本考试仍由各举办高校负责,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举办高校确定;举办高校对专升本学生,收费项目与当年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批准标准进行,举办高校和高职高专毕业生院校,均不得以专升本名义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或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不得转学,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文凭,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据介绍,符合报名条件者持申请表(可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咨询,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或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http://gxjx.e21.cn将在近期提供下载)和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处盖章确认),到报考院校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22日,每名学生限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考试时间统一定在6月13日至14日,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据规定,举办高校应按事先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择优录取,未录取的学生不予调剂。各校对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须在本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至少公示7天。
我省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凡能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校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开,严禁超计划或游离于计划外录取。举办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普通专升本工作。
今年,我省高校专科毕业生约15万。
各高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
湖北大学 200
武汉科技大学 310
三峡大学 200
长江大学 200
江汉大学 150
湖北工业大学 120
武汉工程大学 280
武汉科技学院 270
武汉工业学院 300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80
湖北民族学院 80
湖北中医学院 290
郧阳医学院 100
湖北经济学院 360
武汉体育学院 20
湖北师范学院 200
襄樊学院 180
孝感学院 180
咸宁学院 160
黄冈师范学院 260
黄石理工学院 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