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收到本通知后,应根据本文要求及精神制定本校2013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好普通专升本准备工作。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报名和考试办法、录取标准、原则及程序等有关信息应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一般于5月7日前发布。
2、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处盖章确认)和相关证件原件到举办高校报名。举办高校在接受报名时,应依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专科学籍。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在5所举办高校中选择一所本科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报名一般于2013年5月7日至20日期间完成,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各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各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