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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200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8-5-7 15:52:33

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浦东新 蔡伦       1200  
三、层次
þ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þ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þ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考生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等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等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
(4)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去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八、招生专业
中医学(中医方向)、中药学
九、招生计划
中医学(中医方向)招15人,中药学招15人
十、报名与录取办法
(一)报名:
1. 凡本市医药院校相关专业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含上海生源考取外省市医药院校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持有以下三种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证明(截至至2007年12月份)
各省级及以上高等学校计算机各级证书
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
   3.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
4. 报名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行政楼206室
报名费:每人14元      考试费:每人每科目26元
(报名时须带好高职高专毕业证明及各类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片三张。)
(二)录取办法: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在达到我校规定的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最低录取成绩要求的基础上,两门考试总分依据本章程“第十九条第5款”的原则加分,按分数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2.各专业间录取计划不互相调剂。
3.我校民乐团团员达到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最低录取成绩,即优先录取。
4.2008年6月10日前,学校将录取标准、拟录取名单和成绩在我校招生就业网专升本专栏中予以公示。6月18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委审核。
5.2008年7月4日,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凭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十一、考试内容
1、中药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中药学、分析化学、药理学
专业课: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2、中医学(中医方向)
专业基础课: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
专业课: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
十二、考试时间
1.         专业基础课2008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2.         专业课     2008年6月1日下午1:00——3:00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2008秋季入学的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学年6500元。
 
住宿费标准
每人每学年1500元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专科起点本科毕业文凭。
证书种类
十五、联系电话
51322028
十六、网址
十七、资助学生政策
1、 新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减免部分学费
3、达到一定标准予以一定经济补助
4、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将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十八、监督电话
 
51322097
十九、其他须知
1、教学地点: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2、教学形式:录取学生升入我校相应专业本科第三年学习,并且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按指导性教学计划选择课程修读。
3、学制:
中医学中医方向:3年          中药学:2年
4、入学复查
 学生入学时将进行高职高专毕业文凭、各类相关资格证书的鉴定及体格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5、加分项目
1)2006年~2008年获得全国、省(直辖市)的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考生,总分加10分;2006年~2008年获高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考生,总分加5分。(加分不累计)
   (2)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服务者,符合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资格和专升本报名条件的,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我校招办。
以上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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