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及办法
1. 报考对象为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09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09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
2. 考生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其他语种作为个案向市教委报批)。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3. 各招生院校于4月20日、21日接受考生报名。
4. 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考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报名,各招生院校在接受考生报名时须核收考生的毕业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