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戏剧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静安 区 华山 路 630 号
|
|
莲花路 校区: 上海 市 闵行 区 莲花 路 211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英语
|
|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弱、色盲,并能正常参加专业学习与实践活动。
|
|
八、招生专业
|
表演(木偶)、表演(舞蹈音乐)
|
|
九、招生计划
|
13名(木偶7名,舞蹈音乐6名)
|
|
十、报名与录取办法
|
网上报名,考试现场确认;
经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划定文化最低分数线,过文化最低分数线者,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文化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
|
十一、考试内容
|
文化:计算机应用、大学英语;
木偶专业:见后附简章,舞蹈音乐专业:见后附简章
|
|
十二、考试时间
|
2009年5月9-10日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财27号批文 每学年1万
|
住宿费标准
|
沪价费(2003)56号沪教财93号批文 每学年1千5百元
|
|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戏剧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戏剧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五、联系电话
|
64803939 62483350
|
|
十六、网址
|
www.sta.edu.cn
|
|
十七、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上海文艺人才奖学金以及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组成的“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制度。
|
|
十八、监督电话
|
62495375 64803535
|
专 业( 方 向 )
|
人数
|
专 业 考 试 内 容
|
|
表演(木偶表演方向)
|
7
|
初试:专业基本功、木偶片段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含文艺常识)
|
|
表演(舞蹈音乐方向)
|
6
|
初试:曲目演奏、 打击乐
复试:乐理、面试、综合素质测试(含文艺常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