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升本

3773考试网专升本考试陕西专升本正文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陕西省考试管理中 2011-1-14 21:31:13

 

3.各市(区)招办325前将《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试题统计表》、《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以及“考生报名信息库”和“考场编排库”光盘报送省招办,并将《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发给生源学校,退役考生的准考证由各市(区)招办直接发放。 

4.各市(区)招办要成立考务办公室,统筹安排考试工作,认真做好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不得聘请考生所在学校的教职工以及有子女、亲属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人员担任监考或工作人员。

5.考试组织管理参照教育部2009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2号)

6.各市(区)招办47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招办财务室缴纳考试费,然后到印刷厂领取试题;考试结束后,410将试卷送达省招办试卷保管站。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7.各生源学校要及时将《准考证》发放给每一位考生,在考前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分布情况,做好交通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学校要加强考前培训和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生须知》,并告知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评卷和登分

统考课程的评卷和登分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进行。评卷按密封试卷、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登分采取计算机两次输入,双重校对的办法。

考试成绩由生源学校通知考生,不查试卷。

五、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电子档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内容,由省招办汇总后建立;纸介质档案包括报考信息卡、报考资审表、在校考生学籍档案或士兵退役证原件等,由市(区)招办负责建立并保管。其中考生学籍档案又包括考生进入高职(专科)时的普通高校招生新生录取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各科成绩(分学年成绩原始记录,不得涂改),由生源学校负责建立。生源学校应对考生学籍档案内容的完整、真实性负责,4 6日前将考生的学籍档案转交所在市(区)招办

由于档案材料不规范而造成招生院校不予录取的后果,由生源学校负责处理。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进行必要的监督。集中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录取时,在校专升本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投档优先录取。

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给考生本人

七、学籍

(一)经省招办审批录取的新生,一般在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三)被录取考生的户口、组织关系须转入录取后的本科学校。

八、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各市(区)招办、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认真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狠抓安全保密,杜绝不正之风,圆满完成2011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任务。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