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照顾对象登记表
学校 准考证号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
担任职务 |
|
|
获奖情况 |
| ||||
|
学校意见 |
(公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
|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审 查 意 见 |
(公章)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说 明 |
①专科学习期间,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及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英语演讲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各竞赛项目中进入前三名的学生,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以上竞赛国家二等奖或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中进入前八名的学生,在总成绩中加20分; ②以上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 ③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此表,经所在学校审查盖章,市考试部门统一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查盖章后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