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08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二、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科类 |
计划 |
学费 (元/生.年) |
所在学院 |
工商管理 |
2 |
文 |
15 |
3200 |
管理学院 |
理 |
20 |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2 |
文 |
15 |
3200 |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
理 |
20 | ||||
英语 |
2 |
文 |
20 |
4000 |
外国语学院 |
理 |
15 | ||||
法学 |
2 |
文 |
35 |
3200 |
法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理 |
35 |
4000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艺术设计 |
2 |
文 |
20 |
8000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学前教育 |
2 |
文 |
25 |
3200 |
教育学院 |
三、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
1.报名办法
我校2008年高职升本科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填报并现场确认的方法。具体安排如下:
①考生请于
②考生于
2.考试安排
①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
②考试时间为
③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并取得合格证。面试报名和考试时间:
④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英语听说测试。
⑤学校将于
四、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
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注册入学,所交学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不退,考生须在交费前慎重考虑。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