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要认真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信守承诺。
二、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军人用军官证或士兵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水的签字笔(非网上评卷科目可带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应主动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时,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违规物品,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如果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响其考试时间,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考生序号等栏目,并在监考教师指导下将考试条形码粘贴在规定位置上。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考试6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八、迟到15分钟(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试题卷的卷Ⅰ、卷Ⅱ试题均须在答题卡上作答,试题卷的"卷Ⅰ(选择题)"作答用2B铅笔,作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区域;试题卷的"卷Ⅱ(非选择题)"作答统一用0.5毫米黑色水的签字笔,不得用铅笔、书写红(或蓝)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作答(以保证答题卡扫描的清晰、完整、准确),作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区域。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区域又对应试题卷Ⅱ的不同题号划分为若干答题空间,考生必须将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卡上对应的题号的答题空间内,超出所限空间或到其他题号的答题空间作答无效。
作图时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二、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