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批准,含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含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2名,详见《含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表》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