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省科学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为300340和300341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岗位代码为300342和300343的岗位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为百分制计算。专业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专业笔试时间为60分钟,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面试顺序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