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44号)以及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和安排,现将2012年黄山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12年我市开发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273个,其中屯溪区58个,黄山区32个,徽州区30个,歙县31个,休宁县30个,黟县26个,祁门县66个。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黄山市2012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分配表)。
二、招聘对象
黄山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黄山籍离校2年以内(2011、2012年度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11年度毕业的学生到户籍所在区县乡镇、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2012年度毕业的学生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