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和公示
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九、签约聘用
考试、复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十、其他事项
有关此次招聘未尽事宜及相关后续公告,请及时关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
政策咨询电话: 235531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 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