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单位为镜湖区统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聘用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1700元/月;满一个考核年限后增加浮动工资。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时间等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10月23日
上午 8:30 - 11:30 下午3:00 - 5:00。
(二)报名地点:镜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楼,造船厂东大门隔壁)
(三)考试等其他环节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本次统计站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资料。区统计和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有关招聘的政策和信息等,请登陆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hjhq.gov.cn/823)查询。
联系电话:0553-387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