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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3宣城市旅游局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4-26 11:56:43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报名人数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宣城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选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再相同,则有相关口译资格证书者优先,递补参照此法)。

  3、体检的标准和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旅游局政务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拟引进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审批。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条件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根据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为加强公开引进工作领导,成立宣城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具体负责引进有关事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宣城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旅游局办公室0563-3022771

  监督电话:市纪委第一纪检组0563-301606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0563-302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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