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条件
1、竞争正处级领导职位者,在副处级职位任职满2年(2009年11月10日以前任职);担任正处级及以上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2、竞争副处级领导职位者,在正科级职位任职满3年(2008年11月10日以前任职);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3、竞争正处级领导职位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竞争副处级领导职位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但原则上不超过规定年龄2年。
(三)部分职位相关要求
1、综合司政务督查处(信访处)处长职位:要求熟悉党和国家关于群众工作、信访工作方针、政策,了解政务督查、信访工作业务。
2、财务司资金管理处副处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具有财政专业理论知识,具备中级(含)以上会计师等职业资格。
3、国际司外事处处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管理规定,了解民航外事工作;英语听、说、读、写、译水平胜任工作。
4、国际司国际组织处副处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关于国际组织工作方针、政策,了解民航国际组织业务;英语听、说、读、写、译水平胜任工作。
5、机场司建设处处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关于基本建设政策规定,具有民航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
6、公安局三处(治安消防刑侦处)副处长职位:要求熟悉民航公安治安、刑侦业务,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7、公安局(空警总队)政治部副主任职位:要求熟悉民航公安、政治工作业务,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8、全国民航工会办公室主任职位:要求具有较强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竞争上岗:
1、犯有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党内或行政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近一年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含)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4、需要任职回避的。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局机关办公内网和以书面通知民航局所属在京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方式发布《民航局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公告》,实施竞争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