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评价(3月中旬)
综合评价包括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的50%。综合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三)体检和考察(3月下旬-4月上旬)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北京市委党校将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4月底前)
根据考察情况,经北京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北京市委党校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遴选人员名单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有关材料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联 系 人:唐小川
联系电话:68006930
北京市委党校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