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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区2011年二季度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来源:重庆人事考试网 2011-6-16 10:53:16

 

七、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要求,由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黔江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编制和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

  证书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它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涉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79221697

  本简章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2011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4.报名推荐表(应届大学毕业生)

  5.同意报考证明

  6.温馨提示(住宿与交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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