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长寿区教委、长寿区体育局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引进人员花名册》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引进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长寿区教委所招聘的体育教师,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招聘特色体育教师(教练),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长寿区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长寿区教委40244495
长寿区体育局40244704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4066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