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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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海市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62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站 2012-3-27 14:38:50

 

三、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为主并结合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21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准考证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自行打印。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占总成绩4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60%)两科,具体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3、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加分: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2003年以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达合格线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享受加分待遇的相关材料,于面试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加分只选其中一项,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笔试成绩合格的,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依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第一志愿确定面试对象出现缺额的从第二志愿考生中依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缺额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第二志愿确定面试对象后仍有缺额的,在落选考生中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总数的1:1比例确定递补面试对象,递补岗位由考生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

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并列者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分者为面试对象。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对象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规定通知)提供如下材料复审:

①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身份证;⑤户口簿;⑥享受加分待遇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相片2张。

3、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组织形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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