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在职考生必须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
(三)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查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空出的职位不再递补。
五、其它
1、教师资格证要求:根据闽教人 [2012]5号文件规定:“考虑到今年幼教师资补充数量较多,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聘用之日起两年以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2、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入编手续人员均可报考。
3、公开形式:面试对象成绩、体检名单、拟聘用名单分别在龙海市人事人才网及龙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报到证。
5、招考工作由龙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