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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11-4 11:14:1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应聘广州市区单位,非广州常住户口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符合入户广州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p.gov.cn)或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网站(http://www.gdysdz.com/),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网,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招聘单位。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3日 9 时至11月15日17时30分。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四)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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