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广东正文

2012年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招考雇用辅警人员公告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7-25 15:58:11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用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同时进一步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办理雇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选,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雇工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雇用手续。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九、辅警人员待遇

雇用期间(含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含养老、工伤、医疗保险)标准按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发(2011年为2.5万元/人)。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揭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上一页  [1] [2] [3] [4]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