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激励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能力等。
(二)考试方式
先组织考生进行集体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在面试合格范围内按遴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核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60分合格线以上的,才能列入体检对象。
(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按照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转任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遴选人员,并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0-3935276,监督电话:0750-393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