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府办〔2008〕107号)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招聘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辅助管理岗位6个,主要负责经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的社会人员,专业不限;
(四)有良好的公文写作及文字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软件;
(五)具有大学生村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在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历;
(六)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考试成绩同分情况下,外语达到八级或具备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等中级职称的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