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5月31日。除另有具体要求外,优先招聘广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年龄30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广州生源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应聘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具有以下情况者,报名时可以暂时不提交教师资格证:
(1)2013届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可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的;
(2)具有企业经历且目前在企业工作,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的企业优秀人才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可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的。
2.外地户籍人员须符合穗府〔2003〕72号文件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3.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者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