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成绩
总成绩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且必须超过85分者方可录用。
教师岗位(1-22#):答辩和试讲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试讲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50%)。
教辅岗位(23#):答辩和实操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 答辩成绩(占50%)+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占50%)。
教辅岗位(24#):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并作为总成绩。
(二)体检
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考试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三)考核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拟聘人员。
(五)公示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四、其他事项
纪律与监督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赖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74595(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