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竞争副科级职位的,应担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或已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以及未明确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竞争正科级职位的,应当在副科级领导职位上工作2年以上、副科级非领导职位上工作3年以上,或担任正科级职务。
6.竞争局机关科级职位的,应具有公务员身份。
7.竞争局属单位科级职位的,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只要符合竞争上岗职位要求的条件,可以竞争任何职位。
8.有违反廉政规定和计划生育政策等的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四、 程序步骤
1.宣传动员。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公布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张掖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及本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干部之中,并积极动员参与。
2.公开报名。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竞争上岗志愿表》,并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每个人最多只能报2个职位。每个职位的竞争报名人数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该职位不再纳入竞争上岗职位范围。6月18日至22日在市人社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936-8360109).
3.资格审查。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40%计入总成绩。
5.演讲答辩。演讲答辩按抽签顺序进行,演讲答辩时间总体控制在10分钟以内。演讲答辩由两部分组成,成立9人组成的评委会。第一是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在全局干部大会上进行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是本人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任职后的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二是由评委现场提问,竞争者现场回答。演讲答辩时相互回避,满分为100分,演讲答辩结束后各评委现场公布成绩,按取掉一个最高分,取掉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取平均分为答辩成绩,答辩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6.民主测评。参加了竞争上岗演讲答辩大会的干部对每一个竞争者进行量化打分(局党组成员不参加),按有效票数计算平均分作为该竞争者的民主测评得分,满分为100分。测评结束后公布成绩,按15%计入总成绩。
7.组织评价。由局党组成员从德、能、勤、绩、廉及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位竞争者量化打分,以平均分作为该竞争者的组织评价得分,满分100分。并公布评价成绩,按15%计入总成绩。
8.确定考察对象。召开局党组会议,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竞争职位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预告,进入考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