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发〔2010〕128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2012年度增人计划指标,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是广州市属公办普通高校,创办于1964年。现设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石化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财经系、应用外语系、艺术与设计学院、餐饮管理学院等8个系(院),主要教学区在广州从化市。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必须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6、具有高级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二)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岗位的资格条件:
1、拟招聘的职位代码、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2、其他资格条件:
(1)应聘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现工作单位在高等院校的,须有从事应聘岗位的相关工作经验,并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出国(境)留学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鉴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