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入编手续。
五、几点说明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必须延长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可以不参加笔试、面试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报名方式可以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现场报名等方式。
六、监督
本方案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873102(纪检监察室)
附件: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果校区2011年公开招聘入编人员计划表(第4批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