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现场问答;第二部分为文字记录和电脑打字速度测试。
3、面试时间:2013年7月22日15:30开始
4、考试地点: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总成绩公布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
5、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后,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地点为钦州市第一或第二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