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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安县2012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工作方案

来源:广西人才考试网 2012-7-24 10:46:04

为解决我县农村小学教师年龄老化、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突出问题,根据《2012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2012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招聘一批特设岗位教师,充实到小学教师队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机构

成立隆安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聘“特岗教师”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县政府、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局、编委办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周万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陆德尚、吴国壮同志任副主任。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20个)

农村小学20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音乐2人。

(二)招聘对象

在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网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历届大学本、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时间安排

2012年7月17日—8月13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集中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成。

(一)资格审查

1.由隆安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审查。

2.审查内容

查验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必须本人)持1张2寸标准彩照和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在每张复印件右上角签上本人姓名) 到隆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进行审查。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教师资格证(往届本科毕业生必备);

④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只提交原件,不需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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