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1:1比例安排体检,体检时间:2012年7月12日;体检办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次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
㈣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应聘者面试考核得分及体检合格,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1:1确定拟聘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拟聘人员在全国特岗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集中培训。9月1日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有关事项
㈠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㈡本通知已发布在荔浦教育在线和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区查阅),我县不再另行通知。
㈢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荔浦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73—7223922。
附件:荔浦县招聘特岗教师模拟课堂试教使用的教材及版本
荔浦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