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范围
所有职位均面向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拔。
五、公开选拔时间安排和方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5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中共荔波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参加工作文件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6张,到报名点领取并填写《荔波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县外报考者必须有县级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函》。每位报名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所需材料统一用A4纸。
《同意报考函》须按以下内容逐项写清楚:同意报考意见及报考者的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工作简历、奖惩及政审情况等。一律进行打印。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达不到7:1的,该职位取消公开选拔。该职位报考者符合报考其他职位条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改报考其他职位。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封闭评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进行,总分各为100分。按公共科目成绩占60%、专业科目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
面试人选按与拟选拔职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进行张榜公布。
考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三)体格检查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再按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由报考同一职位的下一名次人选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