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考察
经过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实行预告制。由考察组深入实际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讨论决定与任职
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任职人选报县委研究确定。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除共青团荔波县委副书记职位外,其他职位实行一年试任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的,取消任职资格,免去试任职务。
六、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在中共荔波县委领导下,成立荔波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七、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和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次公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荔波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854-3612182
荔波县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0854-3611590
本简章由荔波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3614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