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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来源:贵州人事信息考试网 2012-7-10 15:05:27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档案和报名资料原件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待考核。考核主要侧重于考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核政审时,未能提供考核依据(如个人学籍档案、学历、学位证)的;

4.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5.参加非法组织的;

6.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对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考核材料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8.考核时间:2012年8月15日—18日。

9.考核结果公布:2012年8月21日。

(五)岗位确定

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1.硕士研究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岗位。

2.通过引进人才方式拟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

3.其他人员按报考岗位定岗。

3.选岗时间:2012年8月25日上午9∶00开始。

4.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合同期为5年,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二)被聘用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被聘用人员的工龄和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被聘用人员凭聘用文件办理属地户籍手续。

(六)未按方案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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