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城中小学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十五个乡(镇)在职中小学教师遴选县城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能力,注重实绩,择优选拔。
二、遴选职位
(一)县民族寄宿制中学6名
思品1名、英语1名、物理1名、体育与健康2名、信息技术1名。
(二)县一中7 名
数学2名、英语 1名、生物2名、地理2名。
(三)县实验小学9名
语文3名、数学3名、音乐2名、美术1名。
(四)城关一小9名
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 1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与健康1名、音乐1名。
(五)城关二小6名
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 1名、体育与健康1名、音乐1名。
(六)城关三小9名
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七)城关四小6名
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音乐1名。
(八)景贤小学11名
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1名、体育与健康1名、美术1名、音乐1名。
三、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报考初中科段的人员必须是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现任中学教师;报考小学科段的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现任小学教师。各科段报考人员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等次。
3、报考初中体育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同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其他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同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未注明文科或理科的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或数学学科),具备小学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同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