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培养标准化消防技能人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和文秘员共10名(具体招聘职位见职位一览表)。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消防事业,政治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举止端庄,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黎平县消防文秘员4名;肇兴专职消防员6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5-29日,共五天(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需交纳材料费100元,提供毕业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相片5张。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卷),采取百分制计算。两科各占50%的分值。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14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