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地点: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股。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遴选。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除03职位外,同一职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10人作为面试对象;03职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20人作为面试对象,不超过2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凡低于2:1比例的进行调减遴选人数或取消。
面试分数,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五)公示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聘用的,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股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①有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局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0460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一:贞丰县人社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贞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