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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贞丰县安监局2013遴选实施方案

来源:163贵州 2013-7-19 16:56:05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 7月15日—7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安监局办公室(贞丰县信合大楼11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安监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遴选。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同一职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10人作为面试对象。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职数比例为2:1,小于2:1比例取消该职位遴选职数。

    面试分数,总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面试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安监局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五)公示

    县安监局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安监局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①有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党政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局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3982 (县安监局)

    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一:贞丰县安监局招考一览表.xls

  附件二:贞丰县安监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doc 贞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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