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教、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试教、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名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复检费用自行承担。
八、考察
由南明区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根据应聘者试教、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南明区编委办办理用编手续,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调动和完善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
本次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者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十二、本《方案》解释权属南明区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南明区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5860911
南明区教育局:0851-581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