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
简 章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金融机构,是省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为适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省联社主任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记录,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诚信的品质,懂经营、善管理,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及良好的工作业绩;
2、精通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银行经营业务,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沟通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以及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把握能力;
3、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金融、财会、经济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4、年龄50周岁(含)以下(1959年3月1日后出生);
5、现任河北省内银行、农村信用社省级机构副职以上职务;或现任河北省内银行、农村信用社设区市级机构正职3年以上,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6、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7、身体健康;
8、符合银监部门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
1、报名方法。 |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19日。 |
报名地点:省联社(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9号)。 |
咨询电话:0311-66009913。 |
采取报名者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出具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核,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及工作经历证明等,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5张。《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以在报名现场索取,也可以从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下载打印,填好后直接提交审核。 |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应不少于10人,少于10人则不再组织此次招聘。 |
2、发放《笔试准考证》。 |
2009年6月25日至26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
3、注意事项。 |
招聘报名对报名者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应聘资格。 |
(二)笔试 |
6月27日在石家庄市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分为专业基本理论和申论两个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书,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所担任职位应具备的专业基本理论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实际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领导水平。 |
对笔试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7月2日,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7月9日至10日,参加面试的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
三)面试 |
7月11日在石家庄市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都进入体检;如果体检均合格,都进入考察。 |
(四)体检、考察 |
参加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空腹到报名地点集合。体检地点在石家庄市,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临时确定。 |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
(五)公示 |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任前公示。 |
(六)审批聘用 |
公示无异议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履行法定程序予以聘用,聘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聘期内享受省联社规定待遇,履行相应职务的职责。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取消试任职务的待遇,回原岗位或另行安排工作。 |
五、其他事项 |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以及未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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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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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