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唐山市纪委现面向全市(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市纪委机关计划选调工作人员8名。如报名人数少于40名,则按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名额,适当减少选调数量。笔试开始前公布具体选调数量。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能力。
2、中共党员。
3、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4、2009年9月1日(含)之前参加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认识、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
8、身心健康。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符合《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市)区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市直单位报名人员,须征得单位主要领导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