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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共唐山市纪委2012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唐山人才网 2012-9-5 18:55:01

 

2、资格审查

市纪委干部室对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等。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人员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加分。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加6分,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加4分,不重复加分。①借用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帮助工作满3年的(按借用备案时间计算,截止到本选调公告发布之日);②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对标赶超、创先争优”演讲、竞赛、论坛等活动中取得前10名的;③受到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奖励的。

计算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选调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选调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5、考察、体检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考察、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者,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6、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中发现问题并经核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7、试用

公示合格者进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试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先办理借调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合格以及已经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借用半年以上的,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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