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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任丘2012年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沧州人事考试网 2012-11-7 15:59:36

2012年沧州任丘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上级研究决定,现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通过笔试和面试,在本科或以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其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名,市农业局15名,市水务局4名,安监局5人。具体招聘计划数、岗位资格等有关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任丘市地方籍户口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学历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健康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2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报名。报考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并认真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此表需考生在任丘市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时需提前填写完整)。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于2012年12月6日在任丘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8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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