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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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定州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保定人才网 2012-8-2 15:13:16

 

(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专业基础知识得分)÷2×50%+面试成绩得分×50%。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2012年9月5日在保定人才网、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事项。

3、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4、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对通过考试和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和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六、公示和聘用

1、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保定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4、对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被正式聘用人员,10年内不得调离所在乡镇的教师岗位。

七、其他相关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2589823;市教育局:0312-2331521;市监察局:0312-23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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