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定加分条件及免笔试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洛阳市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在涧西区工作兼职涧西区农村学校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此次农村学校教师职位,并承诺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至少满5年的考生,可自愿申请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或免于笔试的优惠政策。申请免笔试的,笔试成绩按此次考试所报职位相应学科卷面成绩最高分计算。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及免笔试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2年涧西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或《2012年涧西区公开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2年 8月6日— 2012年 8月7日,每天上午 8::30 — 11:30 ,下午 15:00 — 18:00。
提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小学(天津路和联盟路交叉口)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免笔试,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免笔试政策。
4、其他
组织实施部门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免笔试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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