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持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初中教师职位
(1)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已取得正式编制的在职教师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第一学历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原恒大中学在职在岗无编制初中教师,符合岗位要求,年度考核合格。
2、小学教师职位
(1)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原恒大中学在职在岗无编制小学教师,符合岗位要求,年度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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