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入闱人选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情况。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写出考察报告,提出使用意见。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和体检。
(五)任职决定
根据测评、考察结果,综合岗位要求和考察人选特长,提出任用意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按一般干部安排工作。
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做空缺处理。对于特别优秀的人选因拟招职位人数限制,可任用到其他岗位上。
五、管理和待遇
1、纳入本市领导干部序列管理,占行政编制。
2、按市直部门正职标准享受公车货币化改革补贴待遇。
3、人选一经录用即列入本市正职后备干部。
4、对连续两年考核评为优秀的干部,其配偶需调入的,实行对口安置。
5、子女入学和父母落户的给予优先办理。
六、联系方式
本公告在绥芬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www.suifenhe.gov.cn,报名登记表可登录该网站下载。
报名咨询电话:0453-3939788 3938157(传真)
E-mail: zzz3992380@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