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幼儿教育工作,综合素质好;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者;
②第一学历为普通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者;
③有2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的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符合①②③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应聘临时教师岗位)
④全日制幼儿教育专业在校生,非幼儿教育专业但有志于从事幼儿教育事业的其它专业在校生,2011、2012年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④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应聘实习教师岗位)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无口吃。身高女155cm以上,男170cm以上,五官端正,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方法程序
(一)方法
统一组织报名、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最后由评审小组确定录用人员。
(二)发布公告
2012年8月28日至9月5日,通过电视、网络和张贴招聘公告等形式,公布招聘资格、条件、程序、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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